合同附件:《旅游行程单》打印时间:24-04-20 05:03 产品编号:4931 合同编号:
第1天 |
重庆—川南大草原—重庆 |
用餐:敬请自理 |
住宿:温馨的家 |
早上在四公里枢纽站集合,(具体集合时间和地点以出团前一天21:00前工作人员通知为准),乘车经成渝高速前往--【隆昌石牌坊群】,具有很高的民俗史料价值和完美的艺术价值。随后乘车前往--“川南大草原”建设草原湿地、草原花海、草原休闲、草原露营、草原运动等多层次的山水空间。随后乘车返回重庆,结束愉快旅程。 |
费用包含
【交通】往返交通,空调旅游车,保证一人一正座。
【门票】含川南大草原门票。隆昌石牌坊免票。(不游不退)
特别提醒:因本价格为提前采购优惠价格,已包含所有优惠证件的优惠,故一切优惠证件均不享受门票的优惠,所有优惠证件本司不予以退还。
【用餐】全程不含餐。
【导游】持证导游服务(导服费:10元/人)。
【小孩】小孩只含往返的车位、导游服务、保险,产生的其他费用自理。
【保险】赠送每人一份旅游人身意外险(游客须提供准确的身份名单,以保险公司承保为准),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。
费用不含
1、一切自费项目及个人消费。
2、因交通延阻、罢工、天气、等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费用。
3、当地参加的自费项目以及 “费用包含”中不包含的其它项目。
注意事项
备注(请在签定合同时仔细阅读):
1、如因人力不可控制因素(风雪、塌方、塞车、车辆故障等原因)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,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游客自理。
2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、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,产生的食宿费用客人自理,我社将协助安排;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,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退补;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,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力。
3、请管理好自己的财物,以免发生丢失,旅途中听从导游安排,遵守当地习俗,客人参加行程外自费项目须谨慎,发生意外产生的损失由客人自行与景区协调,组团社不承担任何损失。
4、此行程为散客拼团行程,非旅行社独立组团,请在签定旅游合同时签定散客拼团协议书,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,请客人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,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,以便及时协助解决;(本条仅适用于散客拼团)。
5、如遇汽车抛锚,我公司根据情况督促驾驶员修车或换车,三小时内排除故障属允许范围,请予理解,超过三小时,我社只负酌情赔付责任,给予超出部分每小时5-10元/人的赔付。
6、《旅游法》第十五条规定:旅游者购买、接受旅游服务时,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,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。
特殊人群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、高龄人群(70岁以上含70岁)、重症疾病患者、孕期妇女、心脑血管疾病、循环系统疾病、高血压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发、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等。
特殊人群门市需与游客签订“游客健康承诺书”以及出游注意事项。
7、此行程表为合同附件,请仔细阅读并签字认可。
友情提示(请在签定合同时仔细阅读):
1、请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,见相关出团标志集中登车,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车,损失由游客自负分类有误
2、景区内禁止抽烟、乱丢垃圾。
3、游客在旅途中如有意见,请真实认真填写旅游意见表,如返程后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投诉权力。
4、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至水土不服,请游客自备常用药品。
5、自由活动期间司机、导游可能无法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。
6、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仔细听取导游对景点的介绍,并牢记导游的提醒及警示。
7、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及现金。
8、景区开放时间以当日公告为准。
备注(名单、电话、标准等)
旅行社已将本次行程内容详细告知本人,本人已完全知晓并同意。本产品由重庆海外旅行社代XXX公司销售。
注:行程、景点游览时间仅提供参考标准,具体视游客实际游览情况而定。
地接社名称: 联系人: 电话: 地址:
专属客服: 电话:
游客签名认可:
合同附件
旅行社盖章有效